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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多少年可以终身使用?

发布时间:2023-02-02 16:19: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青岛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限,青岛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青岛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多少年可以终身使用?

内容简介

?2026年1月1日以前:青岛市近年来一直实行的是男25年、女20年。?2026年1月1日以后: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根据山东省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规定,政策调整,全省统一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青岛市将按照省文件统一规定,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决定

?2026年1月1日以前:青岛市近年来一直实行的是男25年、女20年。

?2026年1月1日以后: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

根据山东省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规定,政策调整,全省统一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青岛市将按照省文件统一规定,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决定自2026年1月起执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2026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如果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男30年、女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应按规定进行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相关医保待遇。

拓展阅读>>>

2021年12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保职工在省内设区的市内流动就业的,无需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由相关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为其办理增、减员业务;参保职工省内跨统筹地区和跨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市要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中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范围对象、转移接续申请、手续办理、待遇衔接等内容要求,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或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线上办理。省内办理时限缩短至9个工作日,跨省转移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实现“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