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7 16:5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青岛购房落户,青岛买房落户,青岛购房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近亲属迁入落户。办理材料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4.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
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近亲属迁入落户。
为方便市民办理户政业务,青岛开通户政业务网上预受理审核业务。户口迁入、迁出、登记等47项户政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登录“青岛微”—“我要办事”模块申报。进入“我要办事”模块后,选择“户政”板块,找到或搜索“居住落户”,点击进入后按照提示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电话告知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上传的材料原件到派出所当场办结。
合法稳定住所的派出所。
“青岛微”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中,“热门服务“一栏下的”地图”可在线查看各派出所地址、电话、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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