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医疗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标准
单位:元
病种医疗机构及标准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检查类(实行定额补助结算方式)
产前检查
1600
分娩类(实行定额结算方式)
顺产、难产、剖宫产
2800
4600
5900
住院保胎及并发症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先兆流产保守治疗
2400
先兆早产保守治疗
2400
习惯性流产保守治疗
2400
宫颈环扎术
3000
妊娠剧吐
3000
前置胎盘
3000
胎膜早破
3000
羊水过少
3000
羊水过多
3000
胎儿窘迫
3000
妊娠期静脉血栓形成
3000
母婴血型不合
3000
胎儿生长受限
3000
妊娠期糖尿病
3000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3000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3000
产后出血保守治疗
3600
产后产褥感染(含术后刀口裂开)
3600
减胎治疗
4000
分娩相关病种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
4400
5800
7100
剖宫产卵巢肿瘤切除术
4700
6200
7400
剖宫产阑尾炎切除术
5000
6400
7700
二次剖宫产(瘢痕子宫)
4800
6200
7500
多胎妊娠顺产
3900
5300
6600
多胎妊娠难产
4000
5400
6700
多胎妊娠剖宫产
4500
5900
7200
顺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
4600
5900
7300
难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
4600
5900
7300
剖宫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
4600
5900
7300
顺产产后产褥感染
4600
5900
7300
难产产后产褥感染
4600
5900
7300
剖宫产产后产褥感染
4600
5900
7300
流引产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8周妊娠住院流产
800
8-12周妊娠住院流产
1000
12-16周妊娠住院流引产
1200
16-37周妊娠住院流引产
1300
>37周妊娠住院引产
2500
计划生育手术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
550
门诊人工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600
放置宫内节育器
150
取出宫内节育器
150
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
150
宫腔镜下取出宫内节育器
600
开腹(或经腹腔镜)取环术
2000
输卵管结扎术
1200
输精管结扎术
600
危重并发症类(实行按照项目据实结算方式)
产后(或流引产后)出血手术治疗
DIC
妊娠期急性脂肪肝
羊水栓塞
Hellp综合症
子痫(重度子痫前期)
胎盘植入
其他并发症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引产时,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1.计划内生育。女职工因妊娠和分娩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1)早期妊娠检查。参保女职工在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城阳区定点妇幼保健机构或在其他区、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早期妊娠检查的,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负担首次早期妊娠检查费用。
(2)中、晚期妊娠检查。参保女职工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多次妊娠检查可在不同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并按规定结算。
(3)分娩。参保女职工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
2.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发生的符合生育医疗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联网结算:参保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和生育服务手册
➤未联网结算:出院记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医疗费有效票据凭单、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
以上生育保险待遇经办中涉及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共享查询的,无需提供,无法共享查询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点此下载:《申请人承诺书》
具有生育服务资质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进行妊娠诊断、检查、分娩、流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对符合规定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和生育服务手册,刷卡确认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资格的,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
➤对于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将需结算人员的诊疗费填制生育诊疗费结算汇总表,报送所在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报送情况进行审核,认真核定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额,出具生育诊疗费拨付单、生育诊疗费结算汇总表,并及时拨付基金。
➤因参保职工异地生育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包括门诊检查及计划生育手术等),可于出院后由单位或个人携带出院记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医疗费有效票据凭单、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到各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工作站办理手工报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85971830
邮编:266071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电话:83668991
邮编:266024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地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