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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青岛市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与待遇享受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2-11-24 13:20: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青岛市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后待遇享受暂停时间,青岛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2022青岛市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与待遇享受新规定

内容简介

2021年12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医保局对此做出回应:自2022年4月1日起,青岛市统一执行全省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政策规定。中断缴费与待遇享受政策?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纳基本

2021年12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医保局对此做出回应:自2022年4月1日起,青岛市统一执行全省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政策规定。

中断缴费与待遇享受政策

?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从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参照此规定执行,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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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政策后,加大了用人单位的缴费责任。用人单位欠费的,自欠费次月起停止职工的医保待遇。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只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报销范围。这就要求各用人单位,要连续足额为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否则一旦发生欠费,将对员工的医疗保障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