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对象
根据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调整我市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其中,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五类人群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青岛市参保人若在外地居住达6个月以上,或因探亲、旅游等原因临时需要在省外住院或普通门诊治疗的,可直接通过线上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即可直接在就医当地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