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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儿童医保报销政策(2022最新)

发布时间:2023-04-11 01:1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青岛儿童医保报销政策,青岛儿童医保报销规定,青岛儿童医保报销政策(2022最新)

内容简介

保障内容及报销比例(一)基本医疗保险1、住院、门诊慢特病(1)起付标准社区定点:200元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71

保障内容及报销比例

(一)基本医疗保险

1、住院、门诊慢特病

(1)起付标准

社区定点:200元

一级医院:200元

二级医院:300元

三级医院:500元

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71医院等6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2)支付比例

?住院支付比例

一级医院:90%

二级医院:85%

三级医院:80%

?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

社区定点:90%

一级医院:90%

二级医院:85%

三级医院:80%

注:限额病种超限部分,在社区、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

(3)支付限额

18万元

2、门诊统筹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50%

支付限额:600元

注:使用基本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3、意外伤害

起付标准:100元

支付比例:90%

支付限额:3000元

(二)大病医疗保险

1、超额补助

补助比例:85%

补助限额:40万元

2、大额补助

起付标准:1.8万元,特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3000元。

补助比例:70%

补助限额:20万元

(三)苯丙酮尿酸症特食救助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救助比例:75%

救助限额: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

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中的患者按10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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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发挥职工个人账户金家庭共济作用,青岛市职工参保人现可以使用社保卡个人账户金,为子女、配偶、本人父母、配偶父母缴纳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费。

例如:某职工参保人的子女是青岛市在校学生,在通过学校办理居民医保缴费后,该职工可关注“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人账户近亲属共用”模块,从其本人的个人账户金中,将为子女缴纳的居民医保费金额395元提取到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上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