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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职工医保怎么给家人使用?

发布时间:2022-10-23 11:15: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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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一、使用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职工参保人,可以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关联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一、使用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

职工参保人,可以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关联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

二、居民医保缴费可以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抵扣。

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子女、配偶缴纳医保费。

温馨提示

参保人可为其家庭成员绑定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在“绑定方式选择”页面,选择使用亲情账户绑定,添加家庭成员激活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医保电子凭证可与实体医保卡同时使用,实体医保卡可继续用于挂号、诊疗、购药、结算等就医全过程。同时,针对16岁以下无身份证的少年儿童、使用智能手机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由其少儿父母或老人子女采用绑定家庭成员开通亲情账户方式,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