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标准
人才住房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内的,按市场租金50%的标准收取;超出人才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50%以内的,仍按市场租金50%的标准收取。超出上述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金收费标准如下:
人才住房项目名称
市场租金(元/月/m²)
人才住房租金(元/月/m²)
午山馨苑东地块
25.70
12.85
午山馨苑西地块
26.60
13.30
依山伴城
24.00
12.00
海逸公馆
26.20
13.10
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