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或者专业技术证书;或者在校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者劳动模范光荣册;或者市政府以上批准文件和荣誉证书;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近亲属居民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5.亲属关系材料。
在办理落户时应当核实毕业证书及学籍证明在学信网认证情况;核实专业技术证书在相关网站认证情况。
?特殊专业人才:引进体育、文艺等特殊专业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由市相关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入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近亲属居民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5. 亲属关系材料。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落户所需材料:
1.调入(或录聘用)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近亲属居民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5. 亲属关系材料。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应当凭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其中,省外人员应当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