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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异地公积金转入办理全攻略(条件+材料+方法)

发布时间:2022-11-04 02:17: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青岛公积金转入办理指南,青岛公积金转入攻略,青岛异地公积金转入办理全攻略(条件+材料+方法)

内容简介

一、办理条件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市时,须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转出地为胶东四市(烟台、威海、潍坊、日照)的视为同城转移,不受限制。二、办理材料提示:支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

一、办理条件

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市时,须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转出地为胶东四市(烟台、威海、潍坊、日照)的视为同城转移,不受限制。

二、办理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及咨询。

1.职工申请: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提供原单位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

(1)《青岛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方法(流程)

1、柜台办理

(1)申请受理:职工本人向任一管理处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

(2)审核受理:管理处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3)信息传递:管理处受理职工申请后,负责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将审核无误的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网上办理

职工须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转出地为烟台、威海、潍坊、日照胶东四市的视为同城转移,不受限制),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含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爱山东”APP等渠道办理。输入转出公积金中心、转出单位名称(原单位名称)、转出个人账号(原个人账号)自助办理异地转移申请。

点此查看:青岛市公积金异地转入网上申请流程(附入口)(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理(不含异地中心办理审核确认信息及资金转账所需时间)。

五、线下办理地点

点此阅读>>>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线下办理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