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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网上预申请操作流程(附申请入口)

青岛市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网上预申请操作流程(附申请入口)

发布时间:2022-12-11 19:1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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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业务办理条件A: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客户服务协议》B:已办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结算银行I类借记卡。账户已绑定借记卡,且联名卡或借记卡状态为正常C: 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

一、业务办理条件

A: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B:已办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结算银行I类借记卡。账户已绑定借记卡,且联名卡或借记卡状态为正常

C: 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

注:

(1)(业务预申请支持24小时上传,中心业务审核时间为工作日9:00——16:30);

(2)此业务生成后,提取金额会直接存入您提取登记时选择的结算帐户中。

二、操作说明

(1)提取申请人登录个人专业版(电脑版)【点此进入】,点击业务预申请——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系统自动判断当前是否能够申请,会弹出对应的提示信息:

符合业务要求的,弹出提取承诺书:

点【我已阅知并承诺】后,弹出婚姻情况,用户根据情况签署单身具结书或录入配偶信息:

【下一步】后,弹出短信验证,获取验证码并填写后,【下一步】:

打开的业务申请材料维护界面,录入并上传材料:

信息维护完成后,最后需要点【提交】进行申请提交:

提交成功后,等待公积金业务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资金会实时到账。审核不通过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申请。